首页 > 基础业务 > 专利 > 国外 > PCT国际专利申请
PCT国际专利申请

    如果专利申请人认为自己的专利技术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需要在本国申请以外的地区进行专利申请的,目前通常的做法是自本国申请优先权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PCT国际申请,然后通过PCT国际申请方式,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有的国家32个月内)向海外进行专利申请。

 
    PCT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即《专利合作条约》,为一个关于专利申请的国际条约。根据该条约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指定向PCT所有成员国 (包括欧成员国)申请专利,并获得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审报告,对该专利申请的专利性作出评价;申请人可以根据这些报告的结果对专利申请文件作出相应修改或调整 (但不可以超出原始申请公开的范围),以满足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此外,PCT国际申请将进入国家阶段的优先权期限从12个月延长到30个月 (有些国家或地区可延至31个月),这样,使申请人有更多的时间考虑是否继续国家阶段的申请以及具体进入哪些国家申请专利。申请人在此期限内向PCT成员国提交国家阶段申请以PCT国际申请日为其申请日。

 
    中国(包括港、澳、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以中文或英文往中国专利局提交PCT国际申请;且申请人可以在提交PCT国际申请时对国内的专利申请进行修改/改进,同时要求国内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但需要注意的是,PCT国际申请须于在先专利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提交。 


    通过PCT国际申请虽然并不能节省去其它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费用,但是可以大大减少盲目去多个国家提交专利申请而被驳回的风险。此外,PCT申请国际分为国际阶段及国家阶段。仅仅完成国际阶段并不能取得实质的专利权,只有进入具体的指定国国家阶段并获得其专利授权,才能实质性地在该国/该地区获得专利保护。


    PCT国际申请包括两个阶段:国际阶段与国家阶段。


    (一)在中国提交PCT国际申请(即国际阶段)大致分为以下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或其它PCT成员国或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以中文或英文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2、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该专利申请;


      3、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出具国际检索报告 (申请日起3个月左右或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以后到期限为准),有需要的,申请人可根据以上的检索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4、国际公布专利申请:国际局将于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5、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请求(非必经程序,即为可选程序):申请人应在申请同时或在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内提出国际初审请求,并交纳审查费;


      6、国际初审单位出具国际初审报告(最晚自优先权日起28个月内完成),有需要的,申请人可根据该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二)国家阶段:


    申请人可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届满前选择需进入的PCT成员国,并向该国专利局申请其国家专利,即:进入该国的国家阶段。


    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须要将申请文件翻译为申请国的官方语言,其主要程序与在国内申请专利相同,即包括:申请进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驳回等程序。对于实用新型,大多数国家无须实质审查即可授权;有些国家没有实用新型专利,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在这些国家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完成进入不同国家的国家阶段的工作后,申请人则拥有不同国家的专利,他们相互独立,每一项都需要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


    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一般需提前2~3个月确定进入哪些国家的国家阶段,并委托有涉外代理经验的代理机构启动翻译和文件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