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标常见问题解答 |
1、问:通过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有哪些好处?
答: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是专门从事商标代理的商标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正如打官司要找律师一样,能给委托人提供及时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等商标事务,需要携带公章、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许多手续,还要自己填写申请表、打字、交费等,除交纳查询费(120元/次,有冲突时要反复查询)、打字复印费(30-80元)、申请费(1000元)等规费外,还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补助等大量费用, 既麻烦且费用大。
更关键的是因为不懂得商标专业知识,填写的申请经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从而延误了时间。而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可得到热情、耐心、细致的咨询服务,只交付代理费即可,省时省力还省钱。
2、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申请文件报送到国家商标局后,商标局当日编排申请号,当日即为申请日期。一个月左右之后商标局会下发正式受理通知书。再过一年左右发商标初审公告。三个月初审公告期如无异议则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后一个月左右即可领取注册证。整个过程大盖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
3. 问: 谁是具备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的外国申请人(下文中商标指商品商标和/或服务商标)?
答: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它商标事宜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4. 问: 外国申请人在中国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办理有关商标事宜是否必须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代理?
答: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它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5. 问: 委托书需要进行公证或认证吗?
答: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委托办理商标注册、异议、评审案件的,委托书不需要公证或认证手续。
6. 问: 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基本文件有那些?
答: 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商标图样10份、优先权文件(若申请基于优先权)。
7. 问: 对商标图样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
答: 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或者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申请注册颜色商标的,每份申请应提交着色图样10份、黑白稿2份。 申请注册三维标志商标的,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8、问: 关于商标字体变化的问题?
答: 中国文字丰富多彩,书写风格千姿百态,行、草、隶、楷等变化繁多,同一个字,简笔、繁笔字外观相差甚远。因此,注册什么字体就应当使用什么样的字体,这是商标管理中一贯坚持的原则。但在商标管理中,对于变化不大的改动(如:注册的是手写体,而在使用时为印刷体;注册是楷体,在使用时为黑体),一般可以维护商标专用权;但是,商标注册人还是将使用的字体形式重新注册为好。
9、问: 关于商标颜色变化的问题?
答: 一般来说,注册商标多为黑白墨稿,在使用时商标注册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注册商标加注颜色。但是,加注色彩后商标图样,应与注册的商标图样(黑白墨稿)只是黑白与彩色之分,没有任何实质性区别。
如果对原注册商标加注的颜色能够形成了能够独立存在的特殊图案或颜色将原注册商标图样分割成两个完全不同的部分,失去了原注册商标图样整体视觉效果,属于改变了商标图样。
10、问: 为什么有的商标要指定颜色?
答: 对由于颜色的运用搭配出的特殊图形,往往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就指定颜色注册。其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这种颜色搭配,会造成视觉上的近似,从而以颜色的指定,确定专用权保护的内容和范围,达到了注册的目的。但应当注意的是,有些颜色是不能受到专用权保护的。
比如薄荷糖通常用绿色作底衬;
草莓味食品用粉色或粉红色作底衬;
商名名称,尤其是酒名称,多用烫金色彩作装饰等等。
指定颜色后,在注册与使用过程中,颜色的运用会受到诸多限制,值得谨慎考虑。
11、问: 商标可以使用繁体字吗?
答: 商标文字可以使用繁体字,无论是简化字还是繁体字,都必须书写正确、规范,不得使用错字、停止使用的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
12、问: 少数民族文字是否可以用作商标注册使用?
答: 少数民族文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为了便于审查,应当附送商标含义说明。
13. 问: 中国是否使用国际分类?
答: 中国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14. 问: 在中国,一个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可以包括多个类别的商品和/或服务?
答: 不可以。一个商标申请只可以包括一个类别上的一个商标。
15. 问: 如果要求优先权的话,优先权文件应何时提交?
答: 经证明的优先权文件应于提交申请的同时提交或者在申请日起的三个月内补交。
16. 问: 中国使用先申请的原则吗?
答: 是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近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以公告。
17. 问: 什么样的标志不得作为注册为商标使用?
答: 以下的文字或图形不能注册为商标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
(5)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18. 问: 什么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答: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 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 缺乏显著特征的。
上述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19. 问: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有什么补救措施?
答: 就他被驳回的注册申请提出复审请求。此期限不可延期。
20. 问: 在中国,对注册商标有使用的要求吗?
答: 是的。对任何一个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21、问:“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从什么时间开始启用?
答: 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后,如果只是见到商标初步审定公告,还不能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注”或R,但可以加“TM”。只有经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并刊登注册商标公告之日起,方可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应加在右上角或右下角。
22、问: 注、(R)和TM的区别?
答: TM是TRADEMARK的缩写,美国的商标通常加注TM,并不一定是指已注册商标。而R是REGISTER的缩写,用在商标上是指注册商标的意思,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23. 问: 转让申请需提交那些文件?
答: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转让申请书原件,受让人签署的委托书、证明转受让双方主体资格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4. 问: 在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对被合并企业的注册商标应提交变名申请还是转让申请?
答: 在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应提交转让申请。
25. 问: 变名申请应以注册人名称变更前的名义提交还是变更后的名义提交?
答: 变名申请应以注册人变更后的名义提交。
26. 问: 对申请注册中的商标是否可以提出变名/变址/转让申请?
答: 可以
27. 问: 办理变名申请需要什么特别的文件吗?
答: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28. 问: 注册人是否应对他名下的所有注册商标一并办理变名/变址申请?
答: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29. 问: 注册商标的许可是否必须在商标局备案?
答: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0. 问: 许可备案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 许可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许可人签署的申请书原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公证件)及中译文、证明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双方主体资格的文件复印件。
31. 问: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有那些?
答: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 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 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 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 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 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 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32. 问: 续展申请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
答: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33. 问: 续展申请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 续展申请书、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4. 问: 关于异议期的规定是什么?
答: 异议申请应自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例如一商标的公告日为2000年3月7日,对其提出异议的期限就截止到2000年6月6日)。异议期不可以延长。
35. 问: 对经初步审定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谁可以提出异议?
答: 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
36. 问: 异议文件应提交几份?
答: 应提交异议文件(包括证明材料在内)一式两份。
37. 问: 对异议,被异议人是否可以作出答辩?
答: 是的。被异议人可以自收到异议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局提出答辩;期满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
38. 问: 如不服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什么进一步的措施?
答: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该期限不能延期。
39. 问: 异议复审的材料,包括证明材料也需要提交两份吗?
答: 是的。
40. 问: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答: 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41. 问: 对已注册商标能提出撤销申请吗?
答: 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对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申请:
(1) 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
(2) 已注册的商标包含有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不允许使用在商标中的文字或图形 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3) 注册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对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构成复制、摹 仿或者翻译,容易导致混淆的;注册商标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上对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构成复 制、摹仿或者翻译,误导公众且对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造成损害的;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注册商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
注册商标所有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
有本款所列情形之一的,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2. 问: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吗?
答: 不是。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或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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